原來給人家取綽號是犯法的?
罵人家「神‧經‧病」,每個字都是錢?
我沒有打人,只是站在旁邊也不行?
那包東西是幫學長保管一下而已?有那麼嚴重?
原來不懂得法律,會產生那麼大的影響!
如果我懂法律,我就會知道,
有些話不能說,說出口的話,一個字可能要罰一萬。
我就會知道,有些事不能做,不能隨便拿人家東西當作開玩笑、
不能因為無法拒絕就幫別人保管危險的東西、不幫別人買賣東西、
更不可以隨便給別人看我的身體,或是把很重要的資訊給別人……
這些,都是「法院的少年調查保護官」教我的事。
「少年調保官是事件的處置者,也是當下最能看見問題癥結的人。這些故事的案主極有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經過的輕鬆少年、少女,只不過他們的輕鬆,只有在遇見法的問題時,才會真正看見自己的無知。」──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
「吉官的《只是開玩笑,竟然變被告》寫了好多教學現場的故事,也深切寫出這位少年調保官的叮嚀與細心,相信老師們看過後也會有相同的體悟,甚至更清楚自己該引用哪些故事與孩子們分享!」──花蓮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
「非常實用又容易閱讀的一本法治教育的書!匯集了時下學生常犯的錯誤行為,以深入淺出的說明,加上吉官幽默的譬喻,釐清了一般人對於法律上似是而非的迷思。誠摯推薦給目前在教育現場的學校教師、學生以及家長。」──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
「我很喜歡吉官的演講,吉官能把她的專業寫成書讓孩子了解,不要傷害他人,也要懂得保護自己,自己錯了,錯在哪裡很重要,這是一本很棒的書。」──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
「孩子需要知道這些事!學校課本沒講到的,讓這本書告訴你。」──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
「吉官唱作俱佳的演講,讓人印象極其深刻。ㄧ件件社會事件觸目驚心,匯集成有意義的教材,讓孩子們了解守住自己且自保,是當今很重要的課程!」──臺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
「一本校園親師生都該擁有的工具書,吉官以淺顯的文字與真實案例書寫,簡直就是家長和老師們用來輔導、管教烈火青春少年的最佳武功秘笈!」
──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
【內容簡介】
台灣第一本寫給現代中小學生的法律知識書
本書是少年調查保護官吉靜如,全書共有24章,收錄校園與法庭案例,為解決校園霸凌、言語暴力、性平、毒品、詐騙、暴力、賭博行為等重大法律問題而寫成,是第一本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,能夠幫助孩子辨識危險、遠離威脅、做對的事。孩子將透過本書提供的各種案例與解說,瞭解個人的「行為與責任」,既避免觸法,又能建立法治觀念,妥善保護自己。
【書籍資料】
◎無注音,適合10~18歲青少年&老師、家長閱讀
◎教育議題分類:法治教育
◎學習領域分類;社會、綜合活動
【本書特色】